福州邮政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施解封设备及智能电子关锁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福州邮政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施解封设备及智能电子关锁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福州邮政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施解封设备及智能电子关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ZT-2026-10497。
三、项目概述:福州邮政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施解封设备及智能电子关锁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福州邮政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施解封设备及智能电子关锁采购,预算6.66万元(含税),合同期2年。
例如:以下表描述,或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描述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计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台) | 含税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施解封设备(安全智能锁手持式阅读器) | 2 | 4800 | 6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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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电子关锁(安全智能锁) | 30 | 1900 | ||
注:总价包含货款、运输费、包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除本项目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5)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格式)
(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采购文件格式)
(9)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采购文件格式)
2:其他必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投标人,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2日8时30分至2026年03月16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若公告附件无法下载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
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递交响应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与质疑(异议)。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702。
3、供应商采用邮寄递交方式的,须于2026年03月19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天添,18050448800。)。
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照本采购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④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唱价:
(1)唱价形式:现场唱价。
(2)唱价时间:本项目将于2026年03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唱价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702。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联系电话:0591-87579079
联 系 人:许先生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项目联系人:叶天添、沈敏丽、江济宇、陈莉莉、高兰兰、吕小月
电 话:18050448800
电子邮件:yetiantian.gyl@china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