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揽投环节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揽投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911103027002370688202603004
三、项目概述:吉林地区市区范围内揽投及内务业务外包
四、招标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吉林地区市区范围内揽投及内务业务外包。
设备:利用邮政原有设备(PDA)。
车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邮政原有车辆,车辆使用免费。
场地:利用邮政场地或业务开展场地,场地使用免费。
2.技术(服务)规范: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6.中标服务商需保证投递自提率不低于82%,如实际自提率低于82%将按照快包业务量×82%自提率×自提代投单价结算。自提率高于82%时将按照实际自提率据实结算。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1家供应商,备选供应商1家。
(四)预算及最高限价:
总预算为543.18万元(含税),2026年度271.59万元、2027年度271.59万元,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已通过本级(总经理办公会)审核,纳入年度预算,其中邮政公司账406.5万元,速递账136.68万元。资金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和中国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承担。投标单位需按预算限价表中各项单价报统一折扣系数,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100%,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最终结算单价(计件标准)=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系数,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预算限价表见下表:
表1:揽收环节
揽收环节 | 业务种类 | 客户级别日发货量 | 外包限价标准 | 单价限价 (计件标准) | 预计业务量(两年) | 外包费用 | 外包费用小计 | ||
(元) | (万件) | (万元) | (万元) | ||||||
标准快递 | 散户揽收 | 2.5~3元/件,结算差额率75%以上的业绩提成不得高于20% | 3 | 6.22 | 18.66 | 95.33 | |||
协议客户 | 5件以下 | 揽收计件工资=∑各级别客户揽件量×各级别客户揽件计件单价标准×难度系数;其中:揽件计件单价标准=各地结合行业同岗位薪酬水平合理确定的各地邮政揽投员月薪酬水平/揽投定额标准(642)×计提系数 | 系数3.5 | 2.226 | 0.84 | 1.87 | |||
5-10件 | 系数3 | 1.908 | 0.84 | 1.6 | |||||
10-20件 | 系数3 | 1.908 | 12.6 | 24.04 | |||||
20-35件 | 系数2.5 | 1.59 | 8.4 | 13.35 | |||||
35-55件 | 系数2 | 1.272 | 8.4 | 10.68 | |||||
55-80件 | 系数1.5 | 0.954 | 8.4 | 8.01 | |||||
80-110件 | 系数1.3 | 0.827 | 2.1 | 1.74 | |||||
110-300件 | 系数1 | 0.636 | 2.1 | 1.34 | |||||
300-500件 | 系数0.95 | 0.604 | 2.1 | 1.27 | |||||
500-750件 | 系数0.9 | 0.572 | 2.1 | 1.2 | |||||
750件以上 | 系数0.8 | 0.509 | 2.1 | 1.07 | |||||
退换货、个人退货 | 取件计提 | (2.5~3元/件)×指标达成系数,其中:指标达成系数根据综合平台项目KPI指标达成情况制定,在0-1.2之间浮动。(例如:KPI指标达成率**%,完成系数设定为*) | 2.5-3元/件 | 3 | 2.1 | 6.3 | |||
KPI指标未达标 | 2 | 2.1 | 4.2 | ||||||
快递包裹 |
| 50件以下 | 系数1.2 |
| 0.558 | 32.6 | 18.19 | 60.26 | |
50-500件 | 系数1 | 0.465 | 32.6 | 15.16 | |||||
500-1000件 | 系数0.9 | 0.419 | 32.6 | 13.64 | |||||
1000件以上 | 0.8 | 0.372 | 24.45 | 9.1 | |||||
结算差额率低于15% | 不得高于0.07元/件 | 0.07 | 46.8 | 3.28 | |||||
收寄端处理/集包 | 取件后的处理工作 | 0.11 | 8.15 | 0.9 | |||||
国际业务 | 散户标准资费 | 实收资费9% | 实收资费9% | 0.016 | 0.14 | 0.92 | |||
协议客户正价 | 实收资费4.5% | 实收资费4.5% | 0.016 | 0.14 | |||||
9折(含)-正价 | 实收资费3% | 实收资费3% | 0.016 | 0.12 | |||||
8折(含)-9折 | 实收资费3% | 实收资费3% | 0.016 | 0.1 | |||||
8折以下 | 实收资费2.4% | 实收资费2.4% | 0.016 | 0.06 | |||||
国际中速 | 按照利润*15%执行 | 0.016 | 0.24 | ||||||
国际包裹 | 按照实收资费2.376%执行 | 0.016 | 0.06 | ||||||
国际非邮业务 | 按照利润*5%执行 | 0.016 | 0.02 | ||||||
国际E邮宝 | 按照利润*3%执行 | 0.008 | 0.01 | ||||||
报关费 | 实收资费6% | 实收资费6% | 0.008 | 0.02 | |||||
合计 |
|
| 156.51 | ||||||
表2:投递环节
投递环节 | 业务种类 | 单位 | 单价限价 (计件标准) | 预计业务量(两年) | 外包费用 | 备注 | ||
(万件) | (万元) | |||||||
标快投递结算标准 (含国际) | (元/件) | 详见投递阶梯定价表 | 81.87 | 138.97 | 合同期内业务量累计达标后按阶梯计费 | |||
标快代收货款、到付投递结算标准 | (元/件) | 2.1 | 1.49 | 3.14 |
| |||
标快返单投递结算标准 | (元/件) | 2.1 | 2.42 | 5.08 |
| |||
标快法院投递结算标准 | (元/件) | 2.1 | 3.74 | 7.85 |
| |||
标快生鲜投递结算标准 | (元/件) | 2.1 | 2.28 | 4.79 |
| |||
快包 | 快包投递到户结算标准 | (元/件) | 详见投递阶梯定价表 | 10.8 | 16.17 | 合同期内业务量累计达标后按阶梯计费 | ||
投递到自提点 | 投递结算标准 | (元/件) | 0.31 | 49.2 | 15.25 |
| ||
自提费结算标准 (社会驿站) | (元/件) | 0.6 | 49.2 | 29.52 |
| |||
合计 | 201 | 220.77 |
| |||||
邮政投递环节 | 业务种类 | 单位 | 单价限价 (计件标准) | 预计业务量(两年) (万件) | 外包费用(万元) | 备注 | ||
普通包裹投递结算标准 | (元/件) | 1.49 | 0.8 | 1.19 |
| |||
报纸(户)投递结算标准 | (元/户) | 1.49 | 79.6 | 118.6 |
| |||
期刊(户)投递结算标准 | (元/户) | 3 | 4.47 |
| ||||
给据邮件投递结算标准 | (元/件) | 0.24 | 2.2 | 0.53 |
| |||
约投挂号 | (元/件) | 1 | 0.24 |
| ||||
合计 | 86.6 | 125.03 |
| |||||
投递阶梯定价表:
外包区域 | (标快、快包)投递到户阶梯价格 | |||||||
月基础业务量、单价 | 超出基础投递量__10__%(含10%)以内计件标准 | 超出基础投递量__10__%(不含10%)以上计件标准 | ||||||
标快业务量 (万件) | 快包业务量 (万件) | 标快单价限价 (元/件) | 快包单价限价 (元/件) | 标快单价限价 (元/件) | 快包单价限价 (元/件) | 标快单价限价 (元/件) | 快包单价限价 (元/件) | |
市本 | 2.84 | 0.38 | 1.7 | 1.5 | 1.69 | 1.49 | 1.68 | 1.48 |
表3:内务员环节
环节 | 单位 | 单价限价 | 两年工时(小时) | 外包费用(万元) |
内务员 | 元/小时 | 28 | 14600 | 40.88 |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我公司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
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收款账户见本章“十、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将加密后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本项目采用集中解密方式,到开标时间后,开标人员点击【批量集中解密】按钮,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无需投标人自行【手动解密】等操作。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4月2日下午13:00:00-13:30:00(北京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7座1102室)。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4月2日下午13:30:00。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7座1102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0431-82757535
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宇华、马佳琳、吕向超
电话:13331691085、13944936886(报名及财务问题联系此号码)
-户 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彩宇大街支行
-账 号:9220140130004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