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邮区中心多址整合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邮区中心多址整合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POST-FW-2601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邮区中心多址整合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6013。
三、项目概况:杭州邮区中心整合升级为全功能处理中心,为保障邮件处理的高效运转,顺利承接全品类邮件处理业务,现启动杭州邮区中心邮件处理外包服务(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购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进出口邮件卸车、分剔、拆包、供件,集包封发,异形件和问题件处理、装车、制单辅助、场院调度引导、封车发运、安检辅助、防疫相关、工单处理、压道测试、动态秤校准、重量稽核、抽检、辅助客服、普服邮件总包盘驳搬运、邮袋容器接收整理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不含无着和特安邮件处理)。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62198.33万元(其中预估外包商需投入分拣模块工艺及信息设备约5959万元,承载平台及月台建设约1519万元;原设备剩余价值费用2026.64万元,其他为人工处理等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万袋件) | 采购限价 | 预估金额(万元) | 权重(%) | |
1-1 | 进口邮件处理 | 150万袋件以下 | 269259.21 | ≤0.1519元/袋件 | 40900.47 | 65.76% |
1-2 | 150万袋件(含)-180万袋件 | 33561.52 | ≤0.1485元/袋件 | 4983.89 | 8.01% | |
1-3 | 180万袋件(含)-210万袋件 | 15100.18 | ≤0.1424元/袋件 | 2150.28 | 3.46% | |
1-4 | 210万袋件(含)以上 | 5012.80 | ≤0.1361元/袋件 | 682.24 | 1.10% | |
2-1 | 出口邮件处理 | 18万袋件以下 | 32245.85 | ≤0.2962元/袋件 | 9551.22 | 15.36% |
2-2 | 18万袋件(含)-22万袋件 | 4460.89 | ≤0.2809元/袋件 | 1253.06 | 2.01% | |
2-3 | 22万袋件(含)-26万袋件 | 1943.24 | ≤0.2660元/袋件 | 516.90 | 0.83% | |
2-4 | 26万袋件(含)以上 | 526.10 | ≤0.2540元/袋件 | 133.63 | 0.21% | |
3-1 | 原设备剩余价值 | 原设备剩余价值支付费用 | 33332.94 | ≤0.0608元/袋件 | 2026.64 | 3.26% |
注:1.以上采购金额为预估额,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不作承诺。
2.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按实结算。
3.本项目上表报价中已包含合同期内进出口全流程处理过程中投标人支出的一切成本费用(含设备、承载平台月台建设等投入及新老设备的维修保养),普服邮件场内盘驳搬运等处理不再另行结算。
4.新投入设备(含工艺监控设备、承载平台、月台等)费在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量达到362109.79万袋件后,甲方不再结算。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具体为:各区间实际结算单价=供应商各区间投标报价-单件设备分摊费(单袋件设备分摊费=供应商设备报价/362109.79万件,保留4位小数)。
5. 原设备剩余价值费用支付:
(1)中标供应商参照合同条款第六条二十一款第4点支付原设备剩余价值费用,支付总费用=0.0608元/袋件*(182666万袋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邮件内部处理业务项目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浙邮合审字{2022}第312号)合同履行期间累计结算的总业务量),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尾款的50%给原设备供应商,并将剩余尾款分10个月全部支付完毕。
(2)需求方在投产初验开始日到2027年8月17日期间,以中标供应商对原设备剩余价值报价*投产初验开始日后的月外包结算业务量,按月支付费用给中标供应商,若支付总费用达到中标供应商对原设备剩余价值报价*(182666万袋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邮件内部处理业务项目外包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浙邮合审字{2022}第312号)合同履行期间累计结算的总业务量),或者时间达到2027年8月17日的,则不再支付该费用。。
6.结算业务量取数口径:以甲方信息系统(新一代)取数为准。系统如有更新,按照系统最新版执行。
(1)结算邮件种类:特快专递、国内即日、国内标快、电商标快、快递包裹(快包)、普包。
(2)进口邮件处理取数口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进口包状车间。
取数说明示例:进口处理量=散件外走量的合计数+分拣封发量的小计内件数+总包经转量的小计总包数。
(3)出口邮件处理取数口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出口包状车间。
取数说明示例:出口处理量=散件外走量的合计数+总包经转量的小计总包数。
(4)以上全部取数均要剔除特安邮件量,特安邮件量取数路径:首页>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按人员工号取人工封发-内件数。
(5)取数路径如有调整,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7.结算方式为分档累计结算:采取按量计费方式,根据外包业务月日均处理量划分阶梯区间,确定单价。按照服务环节及业务量区间单价,依据实际处理的邮件数量、所在区间,按月汇总据实结算。
计算公式:a1×b1+a2×b2+a3×b3+a4×b4(a为分档价格, b为当月日均量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数量)。
实行旺季上浮结算约定:
(1)旺季上浮价格结算的天数全年累计不超过25天,上浮比例10%。
(2)上浮结算时间段:春节旺季25天(腊月初十至腊月二十四,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七)。
(3)计算公式:
月正常结算额=a1×b1+a2×b2+a3×b3+a4×b4(a为分档价格,b为当月日均量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总量)
上浮结算额=(c1×d1+c2×d2+c3×d3+c4×d4)*10 %(c为分档价格减去设备单价, d为当月上浮日日均量(当月上浮日总量/上浮天数)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总量)
当月结算总额=月正常结算额+上浮结算额
8.供应商资源配置:
(1)负责场地生产车间现场配电箱出线端以下部分电力设施(含动力)及新增的监控设备、网络设施设备、生产数据接口接入使用及调试费、邮件处理所需的卸车设施、自动分拣设备、胶带机、伸缩机、叉车、智能安检机、窄带分拣机、RFID等各类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日常运行维护及负责相关人员费用,供应商须负责需求方提供的生产终端、生产辅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首批PDA由需求方提供,后续维修及报废更新由供应商承担,合同履约结束后可正常使用的PDA归还需求方,数量不少于需求方首批提供量。
(2)工艺设备信息技术规范(含承载平台和装卸月台)详见附件。
(3)分拣机分拣入格的信息、PDA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寄递平台连接并推送。
(4)新增和利旧主要分拣设备都要接入中国邮政设备AI错分报警系统、集中监控SCADA系统,并承担后续接口联调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续保服务费用。
(5)设备外观应符合邮政色彩规范要求,参见 Q/YB 0053-2025《邮件处理中心形象规范》。
(6)*投标人须承诺具备需求方利旧设备(包括摆轮矩阵和交叉带、窄带、NC等类型分拣机、传输及装卸设备等)的软硬件维修、优化、零配件更换等保证利旧设备正常运行的能力。如未提供承诺函将被否决投标资格。
(7)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需求方可利用的利旧设备替代本项目新增设备,甲方扣减相应的设备费用。
9.需求方配置: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邮袋、袋牌等所有耗材的提供及费用承担方式约定如下:场地(不含承载平台、装卸月台和新增独立基础)、电力设施、网络接入由需求方配置。其中场地符合建筑物验收标;电力设施设备中,动力及照明以场地生产车间现场配电箱下出线端为界,出线端以上为需求方负责;供水设施以建筑物原设施为准。生产终端设备(电脑、图形终端、打印机)由需求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生产环节核定配置,并负责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折旧更新。
10. *浙江省邮政内部处理环节外包评价不合格者(以最近一期发文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报价
本次外包采购带设备外包,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包含嵌入式人员费用)、设备费(含不少于7000万保额的设备财产损失险)、新老设备的维修保养、耗材(预制总包带牌)、辅助安检、代理服务费、税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供应商投标时还须对所有设备(含工艺设备、承载平台、装卸月台建设等)的金额进行报价,如供应商拒绝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市场行情,报价将被否决,设备报价不参与价格分评审。
*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按“量增价减”原则,并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需求方的嵌入式管理并支付相关费用(2025年实际嵌入式人员姓名、岗位、2025年工作时长及实发收入详见附件),人员名单及人数根据需求方要求进行调整。
(三)*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以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的投标无效。招标人在报名截止后组织集中现场踏勘,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四)*述标环节:本项目设置述标环节,未参加现场述标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述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力保障管理、设备工艺方案等。现场述标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述标次序以签到先后次序为准,述标人员不超过2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述标相关设备(如电脑等)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五)服务期限:从初验投产之日起,合同期限5年。合同预算金额以采购中标价计算总额为准,甲方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服务期限内如因预算管控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最多续签1年,原合同和续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5年。
(六)服务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纬五路2998号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 投标人资质
1.(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从事邮件(快件)处理外包项目的类似业绩,单个合同年度结算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各类资料如发票、结算明细单、收款证明等(至少提供一种但必须足额体现出真实性);(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设备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达2亿元以上,且须包含小件分拣机、胶带传输系统、窄带分拣机三大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各类资料如发票、结算明细单、收款证明等(至少提供一种但必须足额体现出真实性)。
注: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如投标人只能满足上述单一业绩要求,在不改变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另一家满足业绩要求的供应商(不能为此项目的投标人或投标人合作商)签订协议的方式参与投标(例:投标人只满足第(1)条业绩,则另一家协议供应商必须满足第(2)条业绩,反之亦然)。投标人需提供与另一方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且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更改协议合作商。(如未按承诺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配套土建(含承载平台、装卸月台及新增独立基础,下同)施工单位相关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负责人资质:
施工负责人资质要求: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另外具备B类人员证书。分包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分包单位委派。
(3)如投标人不具备配套土建工程相关资质,则允许投标人将配套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分包(分包商须满足施工资质要求,除必要的专业分包外,不得再次整体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与分包单位的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以及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文件。
注:如投标人中标,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分包商,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分包商必须取得需求方同意,且更换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招标时的配套土建工程相关资质。
2.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2.2.5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6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2.9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10 本项目不接受杭州邮政分公司及下属单位的揽收(含前置集包)外包供应商参与投标;
2.2.11 投标人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14日9:00:00至2026年2月28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打款账号:933012013000499714,户名: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支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355015082。)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获取招标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发票。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3月12日9:3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紫金广场C座9楼,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5.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6.1 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唱价。
6.2 开标时间:2026年3月12日9:30:00(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紫金广场C座9楼。
6.4 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的(不少于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紫金广场C座9楼 |
| 邮 编:310000 |
| 项目负责人:陈洁 |
| 项目联系人:陈洁 |
| 电 话:15355015082 |
| 电子邮件:3151015796@qq.com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