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塔城、乌鲁木齐等7家分行武装押运服务和现金寄库外包项目【标包4: 喀什地区分行】(第4次采购)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2026-02-11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塔城、乌鲁木齐等7家分行武装押运服务和现金寄库外包项目【标包4: 喀什地区分行】(4次采购)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塔城、乌鲁木齐等7家分行武装押运服务和现金寄库外包项目(4次采购)

项目编号:08-16-04A-2025-D-F-E36429C03

采购内容为:【1.武装押运服务:(1)营业场所的营业款箱的早送、晚接押运及期间的保管服务;2)营业场所之间的中间调拨款的押运服务;3)人民银行提缴款的押运服务;4)自助存、取款设备的清机、加钞或维护的押运服务;5)上门收款的押运服务;6)其他委托的押运服务;2.现金保管服务:提供网点尾箱、业务库人民币纸硬币和外币、重要空白凭证等款箱保管(现金寄库)业务】,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最长不超过3年,各标包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本标包招标规模及招标范围见下表:

标包序号

服务地点

武装押运服务固定金额(万元)

武装押运服务非固定金额(万元)

现金保管服务金额(万元)

合计

4

喀什地区分行

504

657

306.75

1467.75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项目一次公开招标仅有一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采购失败;二次公开招标仅有两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采购失败;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邀请上述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后,有两家供应商接受邀请,其中有一家供应商在接受邀请后声明不参加,并发出弃标函达不到开标要求,竞争性磋商采购未能成立。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喀什疆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示期限:2026212日至20262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8

联系人:杨磊、李朝杰、王丽君、姚锐锐、邹海燕、梁健

联系电话:132013811571769966060916699061607

电子邮箱:2913540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