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户外媒体广告招商公告

2026-01-16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户外媒体广告招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商人)就上海邮政户外媒体广告开展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的广告代理商前来响应报价。

一、招商户外媒体介绍

1、资源介绍

南京西路694号集邮大楼系上海市分公司资产。目前该大楼楼宇西侧设有户外平行墙面式广告牌,广告位总面积为312平方米,宽为16米、高为19.5米,可用于发布商业、公益等广告内容。

2、招商价格

户外广告牌招商底价为70万元/年(含税),将综合评判广告加盟代理公司的资质、价格、服务经营等内容。必要条件如下:

1、满足广告牌基本情况中所提及的全部有关政府部门报备事项(按照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容管理部门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画面、设施审批等)。

2、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在梅雨季、台风季等恶劣天气来临前,派遣专人进行检查确认,并及时维修。

3、每年需向上海邮政提供该广告牌检测合格报告。

上海邮政不直接与政府部门对接,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广告牌被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并需赔付上海邮政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资格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以及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须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均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招商报价的资格。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或破产的状态。

  6、代理商未经上海邮政同意,不得擅自发展二级代理。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商项目。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 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方式:线下提交(响应文件须派代表至现场提交,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提交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每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提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天潼路395号,联系人:高老师,021-63936666-1849。

招商响应材料应涵盖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以及报价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当天,请携带上述完整资料。若有资料缺漏,上海邮政将拒绝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