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警医邮项目合作医院采购公告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函
根据烟台市邮政分公司警医邮业务发展需求,我公司拟选定一家具有驾驶证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合作,现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医院参与。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警医邮便民体检服务”合作项目;
2、项目内容:双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由合作医院负责为警医邮业务提供专业的驾驶员体检服务,并对相关体检资料进行后台指导、审核与反馈;
3、合作期限:2年;
4、费用预算:不超15万/年,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件。
2、供应商需为烟台交管部门对外公布的定点体检机构。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须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证明材料)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8、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9、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参与资格。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一号)
3、方式:登记备案并领取询价文件电子版,电话联系并向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电子版,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邮件格式:供应商在邮件正文中需列明以下信息
①投标单位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②参加项目:“警医邮便民体检服务”合作项目
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④邮件附件: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资料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供应商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00前将报价资料递交至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1号烟台邮政分公司,供应商必须采购文件所附格式进行报价,要求供应商填写的部分必须填写,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必须加盖公章,报价承诺书必须有授权代表签字,否则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时间及评审办法
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一号8楼小会议室
1、采购人首先对所有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响应材料确定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2、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按综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本项目原则采取一次报价,即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再进行二轮报价。
3、经采购人内部报审同意后,优先与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成交人无故不签订合同或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在响应有效期内直接与排名顺延的后一位供应商签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星池,13295357369;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