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2025-12-11来源:采购平台

 

               公开询比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ZKGSF(ZB)-20253050

3、采购内容:吉林地区共计1条邮路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涉及以下邮路及相关运输服务:桦甸-夹皮(带运公吉、临江、二道甸子等区域)

4、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4.1本项目采购本项目采购吉林地区共计1条邮路运输环节业务外包,涉及以下邮路及相关运输服务:桦甸-夹皮(带运公吉、临江、二道甸子等区域)。

4.2.技术(服务)规范: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若已中标),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4.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中标供应商派驻的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4.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4.6.车辆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车辆手续齐全,具备符合邮件运输的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配备要求,并达到甲方所在地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

2)乙方提供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00万公里,且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乙方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车辆出发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3)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统一安装有性能良好的烟感报警器,同时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能够准确采集各类车辆信息。

4)乙方必须按规定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

5)乙方必须按规定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

5、预算金额:44.90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该项目所有金额均为含税价格。以总价作为报价得分的计算依据。

标段

邮路

单程/往返

车型
(吨)

里程

(公里)

限制单价元/趟

年预计发班数(趟)

两年含税预算(万元)

1

桦甸-夹皮

往返

1.5

284

615

365

44.90

注:5.1.外包结算费用计费公式=公里/天×天×单价/公里=据实结算。 

5.2.串行、环形或临时新增邮路运费折算机制。若将来出现串行、环形或临时新增邮路需求,则先将对应邮路或同路向相近邮路价格从“元/趟”折算为“元/车公里”(保留小数点后4位),再乘以实际里程和车型结算。计算公式为:原邮路车公里单价(元/车公里)=原邮路单价(元/趟)÷原邮路里程

5.3.新增邮路单价(元/趟)=原邮路车公里单价(元/车公里)×新增邮路里程(串行、环形、相似邮路等)(不保留小数)。

5.4.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7、标段划分及理由:按照需求立项文件要求,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1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6.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方式:

1.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周一~周五9:00-17:00)。

2.获取询比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并电话确认: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文件费用:300元/套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流程,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递交的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2502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询比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询比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

五、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集中解密),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及现场解密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2502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3088号

联系人:毕先生

  话:0431-82757535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联 系 人:童小玲

    话:1336431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