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12-04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福清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福清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SXZB2025266

三、项目概述:福清市分公司食堂食材,包括蔬菜、肉类、水产、粮油、调料等,具体品类以采购订单为准,采购期限贰年,采购金额约49万元。

四、采购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询比保证金(元)

1

福清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年

5000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采购人指定“福清市清昌路永辉超市(万达店)”每月25日(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可调整为放假前最后一天)的挂牌价格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折扣不高于基准价的75%(即供应商报价折扣≤75%),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为《全省各单位食堂食材入围(资格预审)项目》合同包1入围的供应商(提供入围通知书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响应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代理机构将在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包的响应。(须提供书面声明)

(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响应文件格式)

(12)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

(13)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1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响应:①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②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期限:自2025年12月04日起至2025年12月0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报名期限内,通过邮件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按照询比邀请函/询比采购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jsxzb@163.com),并打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成功与否;直接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6.3获取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701)

6.4采购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采购文件与电子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未缴费购买采购文件和未经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截止时间、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2月10日09:30: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至下述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可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亦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但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以邮寄方式或专人送交响应文件的,送交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产生的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因为物流原因(包括递交地点发生错误、物流配送等)而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寄出后,供应商应将快递公司名称及快递单号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

八、唱价:

(1)唱价形式: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线下唱价。

(2)唱价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30:00(北京时间)。

(3)唱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联系方法:许先生   0591-87579079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蓝斌、陈专

联系电话:0591-83508520分机号8633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网址:http://www.fjsxzb.com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缴交及退还询比保证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3508520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网址:http://www.fjsxzb.com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缴纳询比保证金、成交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费用/询比保证金/成交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号)报名费用/询比保证金/成交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