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分公司2025-2026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2025-12-04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分公司2025-2026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分公司2025-2026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分公司2025-2026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ZT-2025-12912

三、项目概述:连江县分公司员工体检,暂估体检人数为356人,2025年预算10.98万元(含税),2026年预算9.66万元(含税),体检总费用预计约20.64万元(含税)。

四、采购内容:

合同包

采购内容

体检套餐最高限价(含税)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期

详细体

检项目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分公司2025-2026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在职男性员工:500元/人;

在职女性员工(未婚):700元/人;

在职女性员工(已婚):700元/人;

退休男性员工:500元/人;

退休女性员工:500元/人。

20.64

合同为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根据实际参检人数据实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或服务。【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5.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3供应商须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且在连江县内至少有1处固定的体检服务驻点(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材料和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询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5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询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注明复印无效等意思的,需提供原件)

5.6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询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询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5.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5.10.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复印件,同时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通过以上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5.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响应文件格式)

5.12.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

5.13.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按响应文件格式)

5.1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5.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包采购。

5.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不得分包、转包。

5.17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

5.1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声明函):

A.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B.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C.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项目中出现报价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D.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8时00分】。

6.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

6.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6.3.1请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6.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5若公告附件无法下载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6楼洽谈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使用邮寄、快递方式的(邮寄地址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一致),供应商应为响应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文件寄出后第一时间将邮寄信息(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快递单图片及快递单号)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接收联系人:叶天添,电话:18050448800,电子邮箱:yetiantian.gyl@chinaccs.cn。

7.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7.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7.3.3未按照本询比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3.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唱价:

(1)唱价形式:现场唱价。

(2)唱价时间:2025年1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唱价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6楼洽谈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联系方法: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79079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联系方法:叶天添、陈莉莉、沈敏丽、高兰兰、吕小月、江济宇

联系电话:18050448800

电子邮箱:yetiantian.gyl@china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