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邮政2025年第三批网点改造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比选邀请

2025-10-28来源:采购平台

泉州邮政2025年第三批网点改造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比选邀请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泉州邮政2025年第三批网点改造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库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泉州邮政2025年第三批网点改造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MZQZCZ02-2025050号

3、项目概述:泉州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12个代理金融网点改造项目所需81台空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4、采购内容:泉州邮政2025年第三批网点改造空调设备采购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预算价

备注

1

空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1批

291382元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比选文件,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5.1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5.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

5.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9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10 供应商须为《2025年福建邮政空调设备供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且持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发放的《入围通知书》(须提供入围通知书)。

注:(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第5.7条、第5.8条、第5.9条的声明以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2)未达到以上任一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2日18时00 分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进行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报名需要递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300元/份。

7、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温陵路中段(九一街口邮政大楼)

    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话:0595-22198750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小张

    话:0595-22201222(1596070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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