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经营场地、办公场所日常零星维修土建部分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5-10-21来源:采购平台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CMJZBYC2025-076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经营场地、办公场所日常零星维修土建部分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经营场地、办公场所日常零星维修土建部分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CMJZBYC2025-076;

2.3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2.3.1本项目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经营场地、办公场所日常零星维修土建部分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

2.3.2技术(服务)规范: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2.3.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2.3.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5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2.4项目预算:48.75万元(含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费用由吉林市分公司承担。具体产品明细见附件4:《土建部分日常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单价明细表》。为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以折扣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折扣不得超过100%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报价保留整数)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税金、配送费等。

注:1.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投标人一经中标,在签订合同后的履行期限内如中标方单方面发生违约行为致使项目中断、对邮政企业造成实际损失,则招标人有权扣缴本项目全部保证金,同时视损失程度保留招标方对中标方的追偿权利。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招标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招标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中标2家供应商,两家供应商预算费用分配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合同折扣率根据入围供应商中最低价进行签订。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应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完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其它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zcmjgc@126.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

(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4.2售价:300元/套。售出不退。

4.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邮政分公司会议室(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号)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2-62489707

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GTC环球贸易中心A803

联系人:李忠秋

联系电话:155439766131335311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