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叉车租赁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某项目叉车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某项目叉车租赁项目
3、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叉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租赁平衡重式叉车2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2)项目总预算:16.8万元(含税)。
(3)本项目最高含税限价:16.8万元(单价限价:3500元/台/月),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响应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合同有效期:约2年,实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4、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指定技术规范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能够自行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9、供应商须具有维修保养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租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时间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须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在报名期内及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报名工作)
3、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
4、报名审核时须提供并上传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复印件1套: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0月2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防止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出现问题,建议供应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上传),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2、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及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会议室(若有变化,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书面通知)。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如出现不同时,以纸质文件为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如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响应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会议室(若有变化,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书面通知)。
4、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现场参与磋商。
1、开标时,请务必使用原响应文件编辑电脑和 CA 证书,进行线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开标大厅解密响应文件均需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供应商后期管理: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胡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52021627、13813382688
十、汇款信息(适用于平台服务费等)
用户名: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支付宝账号:njdn2012320@126.com
汇款备注:公司名称+项目简称
附件: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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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全称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投标期间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及时关注此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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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需要发票(如需开票请把以下信息填写完整) | |||||||
1、开票资料信息: 标书费及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开票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认证等后果,概不处理退票。 2、开票类型:标书费:电子发票; 招标服务费:普票/专票 | |||||||
单位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注册地址 | □普票□专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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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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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电子发票收件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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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邮寄领取 | 发票收件人姓名 | 发票收件人电话 | 发票邮寄地址 | 邮寄费为到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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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本表后,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项目名称)”: 注: 2、本表为代理机构为投标供应商开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一律不予退票。 3、请务必在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项目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