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招标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投教互换屏设备采购项目,委托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投教互换屏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SZT2025-SX-QT-HW-0835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大同市邮政分公司辖内网点配备11台投教互换屏,按1个标包执行采购,选取1名中标单位。
2.采购控制价:47.8万元,本项目不保证预算的产品数量。
3.供货时限:3个日历天完成设备配送、安装、调试。
4.质保期:一年。
5.服务地点:市分辖内各县区共11个网点。
四、报名条件
(一)常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品,非OEM或贴牌产品,投标人需出具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三/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站前街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邮 编:030006
传真电话:0351-6821792
联 系 人:高朋、张晓阳、马彦贇
邮 箱:sxzjzb2025@163.com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