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2025-2028年贷记卡信函及账单寄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信函、纸质账单寄送服务 |
7,490,300.00 封 |
四、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如下:
本项目单一来源的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第八十四条:“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信用卡催收信函、纸质账单、不良告知函是以套封形式按照信用卡客户预留地址,以平信或挂号信的方式递送给信用卡客户,属于《邮政法》所定义的信件,《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邮政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以上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规定:“3.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包含扶贫产品);或虽未指定供应商,但是指定的产品(品牌、型号、性能指标等)、特定服务等经论证仅唯一供应商可提供的采购。”,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4日,共公示4日。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鑫
联系方式:13521207256,gaoxin@ptac.com.cn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提出。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