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境内、涉外)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29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境内、涉外)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境内、涉外)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编号:CECOM-2025-BD02-067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境内、涉外)采购项目(第三次)

2、              采购编号:CECOM-2025-BD02-0675

3、              采购内容:

本包采购内容为包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外)需求包括不限于涉外合同审核、法律合规评价、法律纠纷处理、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及商业注册登记等法律事项等。合同有效期3年。采购结果适用于寄递事业部本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运分中心。本项目选取一名主选供应商及一名备选供应商。本次采购备选供应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无惩戒记录。

(7)供应商须满足服务规范书星号“*”条款的要求。

(8)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执业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或联营机构。

(9)供应商须至少提供3个2020年1月1日(含)后签署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业绩案例:

服务快递物流/交通运输/国际贸易行业央企总部(参考国资委央企名录网站http://www.sasac.gov.cn/n2588045/n27271785/n27271792/index.html、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名录https://zcgls.mof.gov.cn/zhuantilanmu/czblz/202108/t20210817_3745862.htm)或二级单位(须为二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涉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案例;

服务知名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合同签订当年被评选为《财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其中2025年签订的合同以2024年度排名为准)的涉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案例;

服务省部级党政机关的涉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案例。

注:以所提供的复印件证明材料为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关键页、判决/裁定书关键页、授权委托书、律师函、被服务单位所出具证明等文件;如涉及保密事项可对相关条款作隐藏处理(采购人可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查证);“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供应商机构设置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北京设立有总所/分所,且在美国设立办公室或具有与美国律所签署的排他性服务协议;

在北京设立有代表处或联营办公室等直营或联营代表机构。

(11)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合伙人律师报价不高于8500元/小时,执业律师报价不高于4800 元/小时,律师助理报价不高于 2700 元/小时。

注:

(1)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须按照各分包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1)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2)投标人(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磋商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磋商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苏丹丹 

联系电话:010-52200340、liuyajie@ce-com.cn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2025年8月7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2)递交地点:海淀区复兴路23号临5院电子大楼(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8层会议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刘泓泽、张诗洋、吕伟

    话:13264158552

电子邮件:liuhz@ce-com.cn

--户    名: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