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安防器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7-14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安防器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就代理金融网点安防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安防器械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银川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安防器械,主要包括防弹头盔(钢盔)、防弹衣(三级)、盾牌、钢叉、捕捉器、防刺服(硬质)、防刺手套、头盔、防爆器械架,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

2.3预算金额:100885元;

2.4供货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配送完毕;

2.5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公告期限:3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须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未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保证对采购人提供的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的客户信息,并对查询到的数据信息(含查询量相关数据)做保密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14日9时至2025年7月16日18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提交电子版文件至采购人邮箱(2468893966@qq.com);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5时,地点:宁夏银川兴庆区民族北街2号银川市邮政分公司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2号

    人:李   马旭婵

      话:0951-69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