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福建分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6来源:采购平台

中邮保险福建分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邮保险福建分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WT-2025-169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邮保险福建分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ZXWT-2025-169

三、项目概述:中邮保险福建分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相关法律咨询、合同管理、培训教育、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费用。

四、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备注

1

中邮保险福建分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3年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1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通过司法局最近一个年度的年审;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生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无效”字眼,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代理商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7.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日期须在本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相应人公章)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供应商须承诺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未提供过虚假信息。

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3.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14.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15.其他:

(1)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包含接受授权方在供应商公司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响应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4)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6.业绩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万元(含)人民币。并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提供的合同或发票金额至少有一项体现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万元。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现场获取:到采购公告列明的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支付费用后受理;

邮件获取:①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售价交纳费用,并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单据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hixin04@126.com;③我司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有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4.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的售价为100元人民币/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于2025年0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分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分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及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zxzb.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谢鑫、廖丽松、潘晶

电话:0591-87616211转811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

--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电子邮件:zhixin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