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邮政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物业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2025-05-08来源:采购平台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亳州市邮政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物业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AHQS-2025-0501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亳州市邮政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物业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AHQS-2025-0501

三、项目概述: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仓储中心,主体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大院场地面积约2.14万平方米。地上2层,一层1.25万平方米、二层0.85 万平方米。保洁服务:场地的室内外、大厅、走廊通道、楼梯间、卫生间、弱电间、大院等其他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与管理:场地门卫7*24小时单岗值守,院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巡视及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等工作、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保卫应急工作。

四、采购内容:

邮件处理中心物业外包服务,包含公共秩序维护2个,保洁4个。服务费最高限价拟按照573.8元/天,预计工作天数107天,预计费用6.14万元。实际费用按照使用天数据实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及时响应招标单位维修需求,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并可开具增税发票。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17:30。

2、采购文件价格:人民币200元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1)现场购买方式:地点为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亳州市希夷大道与紫苑路交口万达嘉华中心B座写字楼1017室);

(2)网上购买方式:联系项目负责人领取文件领取登记表后,将第(3)条资料发送至邮箱1030018325.com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缴费凭证。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亳州市希夷大道与紫苑路交口万达嘉华中心B座写字楼1017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时30分

2、开启地点:亳州市希夷大道与紫苑路交口万达嘉华中心B座写字楼1017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十、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77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与紫苑路交口万达嘉华中心B座写字楼1017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68824428

户名: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20010073615466600000015

电子邮件:1030018325.com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十二、异议、投诉

通过微信、支付宝、QQ等APP“扫一扫”功能扫码填写,可提供视频、图片等资料一并上传,接受监督举报。按照被监督对象属地和级别,选择界面中相应监督单位,相关信息应准确填写,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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