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 总部基地16区21号楼业务技术用房空调更换工程采购 (工程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16区21号楼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总部基地16区21号楼1-15层图纸范围内的旧空调更新,同时投标人须将原有旧空调进行保护性拆除和搬运。
合同估算价: 822.1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56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基地16区21号楼业务技术用房空调更换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其他 /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招标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招标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招标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招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招标人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6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空调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空调工程施工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他投标人投标;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同一代理商(含与此代理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仅能作为唯一空调设备制造商的代理人参与本项目。
3)同一空调设备制造商(含与此空调设备制造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不能同时作为其他空调设备制造商的代理人。
3.9 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9.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3.9.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9.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3.9.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惩戒方式。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取 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请务必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按以下要求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投标。
购买文件,请于2025年 4 月 14 日至2025年 4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在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及委托事项)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经办人在投标申请单位的近两个月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如涉及)为原件)只有提供资料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投诉联系人:王先生,010-68857747,psbccgts@psbcoa.com.cn
招 标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联 系 人:何江敏
传 真: /
电子邮件:794361251@qq.com
日期:2025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