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5年电动三轮摩托车保险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5年电动三轮摩托车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2025年电动三轮摩托车保险服务项目
1、招标编号:JSNJCG-2025-884
2、项目概述:2025年电动三轮摩托车保险服务。
3、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128辆电动三轮摩托车(最终数量以实际为准)保险服务,包含摩托车(正三轮)交强险,摩托车(正三轮)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意外险。
(2)预算金额:16.256万元(含税)。
(3)服务期:1年。
(4)本项目设单车保险最高限价1270元/辆(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能够自行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9)投标人(若投标人为法人公司)须提供法人公司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除须提供对应总公司(法人公司)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同一家法人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法人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办理CA证书及招标文件下载: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用(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汇款账号见公告末尾,平台暂无支付功能)→确认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 4008086131或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6.2、报名审核时须提供并上传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复印件1套: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6.3、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9日 - 2025年3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请供应商在报名期内及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报名工作)
6.4、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周工,18901456182;
6.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上传缴费凭证→经审核确认→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4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5年4月8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同时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未在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的视同未投标,不参与评审)。
7.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71号607号会议室。投标人须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备好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 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如出现不同时,以纸质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7.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8、开标:
8.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8.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投 标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8.3、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71号607号会议室。
8.4、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开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开标时,请务必使用原投标文件编辑电脑和 CA 证书,进行线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10.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0.3、供应商后期管理:本项目后期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对投标人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分级,招标人根据分级结果对投标人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投标人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1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联系人:周雨阳、朱晓琦、郑春雅、徐敏、胡洋
电话:18901456182
11、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汇款备注:ZBZBZ0000359ZX0016w(标书费)
ZBZBZ0000359ZX0016b(保证金)
附件: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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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全称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投标期间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及时关注此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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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需要发票(如需开票请把以下信息填写完整) | |||
1、开票资料信息: 标书费及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开票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认证等后果,概不处理退票。 2、开票类型:标书费:电子发票; 招标服务费:普票/专票 | |||
单位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注册地址 | □普票□专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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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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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电子发票收件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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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本表后,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项目名称)”: 1、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应保证提供的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本表为代理机构为投标单位开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一律不予退票。 3、请务必在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项目名称)”) 4、因增值税发票开出抵扣有效期为6个月,请务必收到邮件通知后及时领取,因投标单位未及时领取发票而产生的退票一律不予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