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的委托,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破产办案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破产办案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破产办案采购项目,该系统接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襄阳市全辖县市区级基层人民法院,用于破产案件审理,开户银行选择等。具体包括平台对接、定制及运维服务、网络会议服务等部分。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纪要》,第一条“襄阳中院决定继续使用华宇公司提供的破产一体化平台软件,华宇公司持续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第三条“邮储襄阳分行拥有覆盖襄阳各县市区的网点优势和技术优势,符合作为为全市破产案件管理人提供账户开立、资金结算、监管协作等综合金融服务的对接银行的条件。对华宇公司和邮储襄阳分行相互合作,共同为襄阳法院破产一体化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金融服务,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认可。”因此,为确保研发、运维及后续维保服务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顺利开展,建议华宇公司与邮储襄阳分行做好后续合同签订及系统资金监管对接等工作。
本项目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第(一)款“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包含扶贫产品);或虽未指定供应商,但是指定的产品(品牌、型号、性能指标等)、特定服务等经论证仅唯一供应商可提供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与北京华宇九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北京华宇九品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 07日至2025年03月10日
七、公示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各供应商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3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项目联系人:李晓霜、周齐、陈航、何威
电 话: 027-87272763
电子邮箱:zhaobiao4bu@163.com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