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区中心部分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邮区中心部分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邮区中心部分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5-BD02-0174
三、项目概述: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4条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其中按邮路运行性质区分,单程邮路15条,往返邮路9条。具体内容如下:
邮路信息表
序号 | 邮路 | 邮路性质 | 运行性质 | 道路通行要求 | 30吨车最高含税限价(元/趟) |
1 | 北京-大连 | 正班 | 往返 | 有 | 10342.22 |
2 | 北京-大连 | 临时 | 单程 | 有 | 7766.86 |
3 | 北京-侯马 | 正班 | 往返 | 有 | 9967.24 |
4 | 北京-侯马 | 临时 | 单程 | 有 | 7391.89 |
5 | 北京-锦州 | 正班 | 往返 | 无 | 5698.42 |
6 | 北京-锦州 | 临时 | 单程 | 无 | 4648.14 |
7 | 北京-沈阳 | 正班 | 往返 | 无 | 8284.00 |
8 | 北京-沈阳 | 临时 | 单程 | 无 | 6500.45 |
9 | 北京-太原 | 正班 | 往返 | 有 | 6470.07 |
10 | 北京-太原 | 临时 | 单程 | 有 | 5563.01 |
11 | 北京-长春 | 正班 | 往返 | 无 | 11652.90 |
12 | 北京-长春 | 临时 | 单程 | 无 | 8658.30 |
13 | 北京-德州 | 正班 | 往返 | 有 | 4758.38 |
14 | 北京-德州 | 临时 | 单程 | 有 | 3937.25 |
15 | 北京-济南 | 正班 | 往返 | 有 | 5320.84 |
16 | 北京-济南 | 临时 | 单程 | 有 | 4336.53 |
17 | 北京-青岛 | 正班 | 往返 | 无 | 8607.09 |
18 | 北京-青岛 | 临时 | 单程 | 无 | 5304.35 |
19 | 大兴-济南 | 临时 | 单程 | 无 | 4336.53 |
20 | 大兴-青岛 | 临时 | 单程 | 无 | 6296.47 |
21 | 大兴-锦州 | 临时 | 单程 | 无 | 4875.56 |
22 | 大兴-太原 | 临时 | 单程 | 无 | 5743.56 |
23 | 大兴-沈阳 | 临时 | 单程 | 无 | 6594.20 |
24 | 大兴-长春 | 临时 | 单程 | 无 | 8728.6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本项目预计2025年采购预算约1901万元。
(2)招标人不承诺中标人的具体工作量,中标人的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限价报价均包括但不限于运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维护成本、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止。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科目为“运输费”,税率为9%);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7.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北京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能够提供准牵引总质量30吨及以上的牵引车头和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的半挂车厢至少各80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0.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省际间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且累计结算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及有效结算凭证等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限价。
19.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方式: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CEC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方式:
(1)标书售价:800元人民币。
(2)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中电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网址:https://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3)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3)中国电子平台客服电话:010-89178317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中电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4)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10129344
E-MAIL:liuyajie@ce-com.cn
注: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均须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cec-ec.com.cn)“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标书款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前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3月13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不设现场开标环节,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邮 编: 100036
项目联系人: 逄政、李涵
电 话:15600271071、18612667748
电子邮件:pangzheng@ce-com.cn、lih@ce-com.cn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户名: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联行号:1041000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