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灌云县快包仓储运营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5-02-13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灌云县快包仓储运营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灌云县快包仓储运营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 ZB202501001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灌云县快包仓储运营业务外包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灌云县分公司快包仓储运营业务外包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入仓服务外包项目清点理货、分拣分类、打单整理、邮件打包、面单粘贴、短驳及装卸货等。

1.3 预算金额:368.27万元(含税)。

1.4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5 本项目设置单价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业务量区间(件)按业务量分档测算

含税单价限价(元/件)

权重1(%)

权重2(%)

区间 1

月日均班次业务量≤3万件

0.2511

15.0%

93.5%

区间 2

3万件<月日均班次业务量≤5件

0.2305

50.1%

区间 3

5万件<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0.2160

34.9%

短驳

0.0157

/

6.5%

注:(1)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实际结算时按照月日均班次业务量区间落档情况,月结算费用=区间落档计件单价×月实际业务量-当月考核费。

(3)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工艺流程优化、设备改造、仓库场地更换等实现处理费用下降的,双方可通过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并重新招标。

(4)本项目仓库场地由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耗材及短驳运输由乙方提供,详细内容见附件技术(服务)规范书

(5)县处理中心搬迁至新场地(城北工业园区)正常运营后不再结算短驳费用。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标人数量:1名,备选中标人1名。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业务外包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6%。(提供开具过的相关发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邮件仓配操作、配送等外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以上。(须提供合同清单、合同关键页(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如为单价合同,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2 14 8 00 分至 2025 2 20 17 00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可编辑版,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uchuanyou7616_xm@cicdi.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发送完成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人员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联行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开票类型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0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姓名

 

11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手机

 

12

本项目唯一联系人EMAIL

 

注:

1.本《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为开具购买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项目简称”。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369 30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院内南侧2楼/旺诚集团2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1.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 其他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 王工

    话: 19895985929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府26号406室

联 系 人: 徐传友、伏广权、胡畔、徐新、

    话: 15251285850、19975081698、17551077373、

电子邮件: xuchuanyou7616_xm@cicdi.cn

开户名称: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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