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2024年县(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MDJPOST2024022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投标邀请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2024年县(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2024年县(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MDJPOST2024022
2.3招标内容:食堂食材(粮油类、冻货类、鲜肉类、蔬菜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牡丹江所属六外县(市),乙方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包括运输及装卸)
2.5采购预算:259.31万元/年
(第一包:林口县分公司;预算金额46.5万元/年;将8个乡镇支局纳入,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第二包:东宁市分公司;预算金额43.68万元/年;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第三包:穆棱市分公司;预算金额46.67万元/年;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第四包:宁安市分公司;预算金额44万元/年;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第五包:海林市分公司;预算金额41.2万元/年;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第六包:绥芬河市分公司;预算金额37.26万元/年;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2.6报价方式:按总价方式进行报价(单位:人民币)
2.7供货时间:每日配送(24小时、紧急需要时3小时之内)。采购方至少提前 1天提前将准确的订购品种、数量告知供货方。供货方在接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免费运送货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由采购方给养员、保管员验收并做记录,保留相关单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3.7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3.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流通)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配送人员的《健康证》,肉禽类必须提供检疫检验合格证,及其他认证资质,在黑龙江省有固定办公场地和管理人员;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2 月 09 日上午 8:30 分—2024 年 12月 13日 16:30。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电汇缴费(公对公转账)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流程为:
(1)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注册后办理 CA,未收到证书之前,可使用领取码报名项目及购买招标文件)→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费(电汇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页最下端关于新手入门中的平台操作流程,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 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
(3)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准确填写本次招标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邮件电话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 PDF 文件内,只上传一个 PDF 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4)标书费电汇信息:
户 名: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江南支行
帐 号:0903002409201004975
标书费售价:200 元/份,报名审核通过后转账缴纳,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加密递交。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解密地点: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恕不接收。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并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网络环境、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六、开标
(1)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56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453-6222966
8.2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证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联系电话:0453-6429009
联 系 人:安经理
2024年12月09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1.1 |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3、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5、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和**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适用) 7、 商务条款偏离表。 8、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适用) 9、 以表格形式分别列明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上述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10、 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如适用) 11、 企业情况信息表。 12、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3、 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4、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2、 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注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原件按照招标人要求备查。 |
13 | 投标报价 |
13.2 |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 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招标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 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
14 | 投标货币 |
14.1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5 | 投标保证金 |
15.1 |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第1包:人民币 万;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 |
16 | 投标有效期 |
16.1 |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
17 |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7.1 | 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应以Word文档编辑,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格式,U盘介质,随“投标基本文件”递交)。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页码清晰,不允许活页装订。 |
19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9.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邀请。 | |
22 | 开标 |
22.1 | 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见投标邀请。 |
36 | 中标服务费 |
36.1 | 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前,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合同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规定,用差额定律累进计算方式分段计算收取,即在各中标额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中标服务费。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正常经营企业管理费中,供应商在报价中要依据自身经营状况考虑这种约定,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中介服务费。 3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4中介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只收取现金、支票和汇票。 5中标人如未按上述三项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000.00元/包
|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 。
2.2 “招标代理”系指 。
2.3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招标人。
2.4 “投标人”系指收到招标邀请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 合格的货物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 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招标人满意。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有效期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 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封装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基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正本”或“投标基本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和电子版U盘”字样;
(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商务技术册-正本”或“商务技术册-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商务技术册”字样。
18.2 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投标基本文件或商务技术册。
(2) “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开标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线上电子开标。
22.2 如出现无法实施电子开标的情形,则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
22.3 其他详见“投标邀请”开标。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 评标原则
24.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 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 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原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5.9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 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价格60分,商务10分,技术30分,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细则
各项评分因素权值
具体项目 | 权值F |
投标报价A1 | F1 0.6 |
技术服务A2 | F2 0.4 |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类别 |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权重后得分 |
价格 | 价格 | 60分 |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为投标限价。 3、满分60分。按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基础分50分,在此基础上下浮1%加1分,最多加10分。 | A1 | A1 |
商务部分 | 管理制度 | 10分 | 有内部相关制度(财务管理、岗前培训、人员考核、组织管理、业务质量控制等)的得10分,视制度全面程度扣0.1~4.0分,没有不得分。 |
|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 | 10分 | 有针对各环节保障服务的完整服务方案,其中应包括服务方案的工作等内容的得10分,针对本项目特点,视方案思路合理、切实可行程度扣0.1~4.0分,没有不得分。 |
| |
应急预案 | 10分 | 有应急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的得10分,视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程度扣0.1~4.0分,没有不得分。 |
| ||
售后 服务 保障 | 10分 | 对售后服务机构设置、人员的配备、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视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程度扣0.1~4.0分,没有不得分。 |
| ||
小计 | 40分 |
| A2 | A2 | |
| 100分 |
|
| F | |
F =A1+ A2 |
|
|
注:保留两位小数
28、 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 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 各包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29.2 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3 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 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5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为3天。(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29.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 确定中标人
30.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0.2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31、 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 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 授予合同
32、 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3、 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合同主要条款
(一)付款方式及比例::甲方(招标人)按月根据乙方提供食材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经考核评价后据实支付食材费用。
(二)交付方式:乙方负责将食材按甲方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
(三)履约保证金:无
(四)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乙方应当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同时违约行为每发生1次,按照当月外包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有效期: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一年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
1、投标函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如有)
3.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 由(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日。
5. 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6.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2-1、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包名称 |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备注 |
|
|
|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2-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 制造商/原厂名称 | 单价(人民币元) | 小计(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元) |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本表是对“开标一览表”的细化,本表“合计”必须等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
3、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须包含word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致:(招标代理 )
我们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针对 (项目名称) ,兹指派按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的 (贸易公司名称)就我方制造的 (品牌及产品名称)作为我方真正、合法、唯一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作为我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号第 包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上述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该项目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盖章) 制造商名称(盖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和**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7、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8、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9、 以表格形式分别列明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上述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列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业绩甲方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供货数量 | 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数量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
4、所有数据以合同复印件内容为准,且仅计算合同复印件中的金额,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不予计算。
5、投标人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
10、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1、企业情况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年生产能力 |
| |||||||||||
组织结构 |
| 成立时间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员工总人数 |
| 管理人员 人数 |
| |||||||||
技术人员人数 |
| 维护人员 人数 |
| |||||||||
系统集成资质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招标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 ????????????? ????????????? )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13、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5、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及名称:
分项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应答页码 | 备注 |
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 |
|
|
|
|
|
| |
|
|
| |
…… |
|
| |
技术*条款 (参见技术(服务)规范*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须在此表“招标文件要求”中填写招标文件中相应全部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 条款号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2、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2024年县(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规范
一、项目概述
所属县(市)分公司每日食材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定。每次订购物品交货时间要求为:每次收到采购方订购通知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免费运送货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由采购方指定专人进行验收。
二、项目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1.蔬菜类:包含各种叶菜类、茄果类、根菜类等蔬菜.
1.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1.2.叶菜类应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芭结球适度,花椰菜类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1.3茄果类等应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1.4根菜类等品种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新鲜,无断裂,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土、茎叶和须根。
2.鲜肉类:包含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鲜肉及排骨。
2.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2对货品(鲜肉)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规格要求。
2.3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并提供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3.冻货类:包含海虾、海鱼、鸡肉等。
3.1冻货类要求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色泽明显。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
3.2供货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供货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粮油类:包括大米、小米、小麦粉,大豆油、色拉油及调和油等。
4.1米类要颗粒饱满,米中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
4.2面类应色泽洁白,干燥松散,无结块,挂面及面粉无生虫现象。包装要完好无损,包装表面无任何污物和污渍。包装的商标、厂址、重量等齐全。用手触摸要干爽,无任何结块现象。在保质期内。
4.3油类应油品清亮、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云雾状悬浮物,油品颜色应具各自油质的质量标准,在保质期内。
四、服务要求
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保证合同货品是新鲜的。
2.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3.所有货品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4.供应商必须在牡丹江外县(市)设有长期固定的经营场所。
5.供货方必须负责采购货品的运输、交货质量检测、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6.供货方不得将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7.供货方不得变更供应物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征得采购方同意。
8.供货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供货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方。因供货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方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货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供货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供货方按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不得多开、虚开票据.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
1.交货期:
采购方至少提前 1天提前将准确的订购品种、数量告知供货方。供货方在接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免费运送货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由采购方给养员、保管员验收并做记录,保留相关单据。
2.交货地点:牡丹江所属六外县(市)
3.货品配送要求:
3.1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供货方负责,不得外包,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3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3.4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必须完整、箱干爽,无任何拆封、破损现象。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藏环境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冻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六、验收要求
(一)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数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货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货方,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由采购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供货方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供货方。
(三)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品均记录货品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