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大连、锦州和盘锦邮件处理中心光伏建设合作单位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11-12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大连、锦州和盘锦邮件处理中心光伏建设合作单位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大连、锦州和盘锦邮件处理中心光伏建设合作单位购置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沈阳、大连、锦州和盘锦邮件处理中心光伏建设合作单位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HCZB-2024-ZB1803

  3、项目概述:1.本项目为沈阳、大连、锦州、盘锦邮件处理中心采购屋顶光伏、变电所及其他配套项目所有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维护等建设供应商。2.该项目由中标供应商全程投资实施。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建设许可、项目备案、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负责屋顶光伏、变电所及其他配套项目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运营、管理、维护工作以及承担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负责与电网的并网并获得许可批复及发电卖电工作;在项目运营期间,无偿提供屋顶防水修缮服务;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建设、运营期间用电不能影响处理中心正常生产运营。服务期限25年,采购预算0万元。

  4、采购内容、使用范围及数量:采购内容:拟在沈阳、大连、锦州和盘锦邮件处理中心进行屋顶光伏、变电所及其他配套项目建设,并负责施工建设许可、项目备案、环评、能评;所有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的合作单位。

  使用范围:沈阳、大连、锦州和盘锦邮件处理中心。(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按照规模大小,本项目分为3包。各包组兼投兼中。

  包组

  包号/场地

  面积

  服务年限(年)

  结构

  类型

  相关证件

  01

  沈阳邮件处理中心(苏家屯)6号楼

  1.3万平方米

  25

  混凝土

  土地证、房产证

  02

  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

  1.3万平方米

  25

  钢结构

  土地证、房产证

  03

  锦州、盘锦邮件处理中心

  锦州:1.26万平方米

  盘锦:0.6万平方米

  25

  混凝土

  土地证、房产证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根据集团公司优惠计算公式,按照屋顶面积、年均发电量、销售电价统一暂估值(最终按实际情况为准)计算收益价值。其中,01包:沈阳邮件处理中心合作商最低年综合收益价值为571969.19元;02包:大连邮件处理中心合作商最低年综合收益价值为571969.19元;03包:锦州、盘锦邮件处理中心合作商最低年综合收益价值为:567365.08元。供应商报价为年综合收益价值,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年综合收益价值,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7)供应商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在包组项目所在城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网点,应有明确的服务流程,并承诺24小时内到场维修。

  (9)供应商须承诺项目设计单位应取得《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资质乙级证书》及以上相关资质证书。

  (10)供应商须承诺项目安装单位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或取得分布式光伏安装服务能力认证证书。

  (11)供应商须对项目的设计、安装和运维应配备光伏发电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应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技术能力和资质证书。

  (12)供应商须履行项目的备案、设计、安装和验收程序;若需与各级政府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对接,由供应商负责。

  (13)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项目内容及周期、合作方式、合作收益模式、总体服务能力要求、系统设计要求、建设安装要求、并网及调试要求、运行维护要求、责任划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 年11月1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hczbgsyz@163.com)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包,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获取文件的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以附件形式上传

  注:邮箱获取文件的须将汇款凭证(仅支持公对公汇款)发送到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3号佳华大厦C302)会议室

  注: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1)开标形式:纸质开标。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3号佳华大厦C302)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将在线下实施,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东北新闻网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4-22561056

  邮编:110013

  招标代理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3号佳华大厦C302

  邮政编码:110000

  项目联系人:秦学英

  电    话:024-31990377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沈阳长白西路支行

  账    号:296082291275

  电子邮件:hczbgsy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