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分支机构净饮水机设备及配套耗材公开招标公告

2024-11-12来源:

湖南省分行分支机构净水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湖南省分行分支机构净水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G·2024-湖南省分行-采购管理部-072 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即:

标段一:净饮水机设备及配套耗材供应商,采购预算285万元,拟入围供应商3家,本标段原则上选取综合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原则上相同品牌供应商只取第一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采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4时入围N-2N为有效投标人)家单位;当有效投标人<4时重新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存量净饮水机配套反渗透滤芯供应商,采购预算85万元,拟入围供应商1家,当有效投标人<3时重新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同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次已收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针对单个标段所投货物必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113日至20241119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1805)获取。

4.2 投标人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授权委托书适用);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整,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须在邮银易采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cg.psbc.com/)完成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20309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180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邮银易采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cg.psb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联系电话:0731-8598941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1801-1805

项目负责人:王磊、周加乐、王玥0731-85163777

监 督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纪委办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89

联系电话:0731-85989318

开户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号:430015010610598877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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