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分公司2024年体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0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分公司2024年体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分公司2024年体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采购编号:MZQZCZ02-2024057-1号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分公司2024年体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2、采购编号:MZQZCZ02-2024057-1号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分公司2024年体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其中男性人工105名,女性人工84名;体检标准为男员工每人550元,35周岁以下女员工每人550元,35周岁及以上已婚女员工每人700元。体检总预算11.28万元。供应商必须在《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师法》、《护士法》等法规下进行体检活动,医疗操作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等规程,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4、采购内容:

  合同包

  服务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控制价(折扣系数)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元)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分公司2024年体检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1(项)

  11.28

  100%

  1年

  0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5.1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5.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收入费用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能力。

  5.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9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10供应商在石狮区域至少设有1处固定的体检服务网点。(须提供承诺函)

  注:(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第5.7条、第5.8条、5.10的声明以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  (2)未达到以上任一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及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 08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6.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购买磋商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时提供购买磋商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

  8.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

  1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 泉州市石狮市九二路 315 号邮政公司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15260882751

  12、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联 系 人:张燕娥

  联系电话:15960709822(0595-22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