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达卡国际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事前公示
合作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达卡国际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达卡国际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进行合作洽谈事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
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均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内容
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航油(航空燃料)名称:JET A-1号喷气燃料;标准:ASTM D1655
此次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业务包含的机场为:达卡国际机场(三字码:DAC)
三、合作方主要资格条件
1.达卡国际机场航油价格组成为PAP+Differential+综合附加费+税费,以美元结算。其中:PAP(Posted Airport Price)为机场通报价格(政府不定期进行调整);Differential为进销差价;综合附加费包括加注服务费、管道使用费、消防费等费用;税费由所在国家政府和机场当局收取。
2.合作方需至少为一家CCAR121部运行合格证持有人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保障服务的相关证明。
3.合作项目不进行拆分。
4.不接受预付款。
四、拟洽谈合作方名称
中航油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公司
AEG(Associated Energy Group, LLC)公司
WFS(World Fuel Services)公司
五、拟选定合作方的原因
根据调研,在达卡国际机场可以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的航油代理公司有中航油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公司、AEG(Associated Energy Group, LLC)公司和WFS(World Fuel Services)公司,上述公司在规定的询价调研期间给予正式回复。因此选择上述公司进行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合作洽谈。最终从上述合作对象中选取一家为我司达卡国际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合作对象。
六、公示期
本公式期限自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康颖
联系电话:010-68855104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提交至cgzx3@cnpostair.com(邮航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