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2024-09-2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委托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YCRZ(ZB)-2024-003)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规范书,预算金额11.9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日起1年。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单位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单位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

  2.1.3投标单位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单位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报价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单位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单位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单位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投标单位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单位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单位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单位(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单位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单位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9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单位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单位可在全市金融机构、通讯网点等具备系统设备对接能力。

  2.5投标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5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开户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东路支行;账号:937003010133557797;行号:403451000147)。

  4.2并将以下资料及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sdbiding@163.com(无需现场报名,发送邮件时请备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护卡金盾”反诈预警系统(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3]可在全市金融机构、通讯网点等具备系统设备对接能力证明材料;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6]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7]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首页截图(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资格要求中相关承诺函及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截图。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版标书邮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姚经理,18853990026。请确保纸质版投标文件在2024年10月11日11时前派送成功。

  5.3开标方式:腾讯会议远程开标。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逾期上传解密、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及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901房间

  邮  编:250000     

  电  话:0531-83191855、17854155805、18853990026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姚老师

  电子邮件:sdbidin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