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2024年干线运输环节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7来源: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RS2024-493-YZ05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2024年干线运输环节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2024年干线运输环节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2采购内容:长春邮区中心运输环节一干邮路(9条)、二干邮路(7条)邮政车辆驾驶业务外包(A2以上驾驶人员)。详见下表:

序号

省份/地市

线路数量

第一年预算  (万元)

第二年预算  (万元)

1

长春-西安

1

125.24

125.24

2

长春-上海

1

126.30

126.30

3

长春-沈阳

1

21.84

21.84

4

长春-广州

1

190.59

190.59

5

长春-长沙

1

126.73

126.73

6

长春-金华

1

126.11

126.11

7

长春-成都

1

188.34

188.34

8

通化-沈阳

1

18.96

18.96

9

白山-沈阳

1

22.96

22.96

10

长春-通化

1

17.74

17.74

11

长春-辽源

1

8.40

8.40

12

长春-磐石

1

8.48

8.48

13

长春-梅河口

1

17.56

17.56

14

长春-长岭

1

8.87

8.87

15

长春-白山

1

17.75

17.75

16

长春-通榆

1

18.30

18.30

合计

16

1044.16

1044.16

2.3相关要求:(1)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后,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3)其他要求:中标服务商需邮政储蓄对公账户,须使用本单位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进行合同签订,结算支付。同时对于中标供应商派到我单位的员工必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2.4预算金额:1044.16万元/年,外包两年,共计2088.32万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列寄递邮政账。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1个、备选供应商数量1个。

序号

权重

邮路

单程/往返

正班/临时

是否已开通

里程    (公里)

外包限价

2年预计发班数(趟)

2年预算
(元)

元/趟

1

12%

长春-西安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4236

3431.16

730

2504746.8

2

12%

长春-上海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4380

3460.20

730

2525946

3

2%

长春-沈阳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704

598.40

730

436832

4

18%

长春-广州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6368

5221.76

730

3811884.8

5

12%

长春-长沙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4960

3472.00

730

2534560

6

12%

长春-金华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4733

3455.09

730

2522215.7

7

18%

长春-成都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6075

5160.00

730

3766800

8

2%

通化-沈阳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611

519.35

730

379125.5

9

2%

白山-沈阳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740

629.00

730

459170

10

2%

长春-通化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540

486.00

730

354780

11

1%

长春-辽源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274

230.16

730

168016.8

12

1%

长春-磐石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280

232.40

730

169652

13

2%

长春-梅河口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566

481.10

730

351203

14

1%

长春-长岭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392

243.04

730

177419.2

15

2%

长春-白山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572

486.20

730

354926

16

2%

长春-通榆

往返

正班

已开通

604

501.32

730

365963.6

合计

20883241.4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一年后根据上年服务情况,结合当时市场综合价格对结算价格进行压降谈判,如结算价格有压降,需签订补充协议。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招标人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招标人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2.7服务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成立年限不得低于1年。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10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11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2供应商应按招标人定员标准和技能要求配备足够及稳定的人员,常量期所有人员固化率应达到70%以上,全能人员流失不超过3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88日—2024814日,每日上午08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4.2投标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缴纳凭证→等待审核→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4.3售价:2000/套,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缴纳)。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及开标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2024829093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202482909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平台、签到: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并于20248290930分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5.3纸质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室(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5.4供应商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5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解密截止时间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5.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3088

联 系 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431-82757535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

联 系 人:崔玲玲 、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556888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