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ZJZT-2024-12041,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家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34万元,服务期限2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食堂餐饮服务(不含食材) | 1.员工餐厅工作日一天预计向员工提供900人次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300人、中餐约500人(含市区网点配送)、晚餐约100人及不定期的工作餐;双休日、节假日预计一天提供350人次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110人、中餐约220人(含市区网点配送)、晚餐约20人,特殊情况除外。 2.农村19个网点餐饮服务,预计每个网点10名员工提供优质餐饮(不含菜品)。 3、本项目至少配备34人(经理、厨师长、主厨、切配、面点、服务员,后勤等),其中员工餐厅至少配备1名食堂经理,1名厨师长,1名主厨,2名厨师,2名烧饭,1名面点师,1名面点助理,1名收银服务员,1名打菜服务员,1名仓管服务员,1名后勤服务,1名配送员,1名小时工;农村网点至少配备19名厨师。 | ≤334万元/2年 |
注:实际发生数量招标人不作承诺。
如乙方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或甲方其他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因其他原因被要求终止合作,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集采完成,本项目甲方有权无责提前终止。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杂项费、配送费(城区网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应答人应为在采购人工作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缴纳五险,由于供应商原因未缴纳的,所发生的纠纷及事故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乙方在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乙方每月支付员工的工资不低于金华市最低保障工资。在二年承包期内若金华市最低保障工资上调,乙方全额承担涉及到最低保障工资部分人员的上调费用。请乙方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报价风险。
甲方有包厢餐饮需求时向乙方额外支付150元/桌包厢服务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餐饮日常运作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包括主料、辅料、调料及粮油等。
2)室内装修及餐厅家具;餐厅厨房的设施、设备、餐具、布草、厨具以及大件清卫工具;水、电、燃气等能耗;餐饮设备运行所需的添加剂(洗碗机用的专用药水)、食堂环境消杀、油烟系统清洗。
(三)服务地址: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及城区网点配送;2、金华市范围内各乡镇19个农村网点配备厨师。
(四)服务时间:早上4点至晚上8点(无双休节假日)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中央厨房及集体用餐配送)。
2.2.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具有政府机关食堂、企事业或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且已经获得食品安全A级量化单位(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食品安全A级量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4.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政府机关、企事业食堂或学校食堂托管,服务人员500人以上、连续服务年限3年以上且年服务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绩(提供能证明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服务人数、年服务费金额,如无法体现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2.5. 投标人未有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等不良事件、没有被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等不良记(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2.2.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8.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9.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11.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6日9:00:00至2024年8月8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2)采购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4.2采购文件售卖费用: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打款账号:311083001931001448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采购文件获取联系人:章佳妮,联系电话:18767954890)。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获取采购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采购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4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发票需在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开具,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即为注册成功,注册免费)。
5.1 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5.2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13日14:30:00(北京时间)。
5.3 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时间:请于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流程。
5.4 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供应商须至递交地点或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5.5 电子版应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的编制,并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磋商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解密。
5.6 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应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应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2)纸质版应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应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应答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
5.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8.1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应答文件
5.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8.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应答文件;
6.1 磋商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磋商。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应答文件磋商,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应答文件唱价。
6.2 磋商时间:2024年8月13日14:30:00(北京时间)。
6.3 磋商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6.4 电子版应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磋商时间后的(不少于30分钟)自行进行应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则磋商以递交的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 | 邮 编:310000 |
电 话:/ | 项目负责人:厉倩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质疑、投诉)、章佳妮(报名、开票、退保) |
| 电 话:19905711715、18767954890 |
|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zhangjiani.gyl@chinaccs.cn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账 号:3110830019310014483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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