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金湖快包揽收、集包等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4-06-17来源: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金湖快包揽收、集包等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ZWKHA202406510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金湖快包揽收、集包等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617

更正公告日期:202406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

标包2:金湖县分公司快包集包和交邮项目

环节

阶梯划分

月日均业务量P(万件)

最高限价(含税,元/件)

集包

第一阶梯

P≦1.4

0.1142

第二阶梯

2.2≧P>1.4

0.1024

第三阶梯

P>2.2

0.0844

交邮

结算吨数(吨)

结算里程(KM)

最高限价(含税,元/吨.公里)

12

80

0.979

注:
1.集包环节根据自然月日均集包业务量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进行结算,当月日均集包业务量小于等于第一阶梯业务量时,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当月日均集包业务量介于第二阶梯业务量时,第一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超出第一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二阶梯中标单价结算;当月日均集包业务量大于第三阶梯业务量时,第一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第二阶梯区间内业务量按照第二阶梯中标单价结算,超出第二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三阶梯中标单价结算。
交邮环节指从涟水集包场地将邮件运输至淮安邮件处理场地。
2.以上费用已包含项目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各项耗材(袋牌除外)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4.交邮环节单车装载邮件数量不得少于0.6万件。

5.交邮环节含次日返程带运采购人当日一频次进口邮件至金湖县分公司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到新华日报印刷厂、淮安日报印刷厂取报纸、及驾驶员住宿、餐饮、车辆油费等所有费用)

现更正为:

标包2:金湖县分公司快包集包和交邮项目

环节

阶梯划分

月日均业务量P(万件)

最高限价(含税,元/件)

集包

第一阶梯

P≦1.4

0.1142

第二阶梯

2.2≧P>1.4

0.1024

第三阶梯

P>2.2

0.0844

交邮

结算吨数(吨)

结算里程(KM)

最高限价(含税,元/吨.公里)

12

80

0.979

注:
1.集包环节根据自然月日均集包业务量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进行结算,当月日均集包业务量小于等于第一阶梯业务量时,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当月日均集包业务量介于第二阶梯业务量时,第一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超出第一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二阶梯中标单价结算;当月日均集包业务量大于第三阶梯业务量时,第一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一阶梯中标单价结算,第二阶梯区间内业务量按照第二阶梯中标单价结算,超出第二阶梯业务量部分,按照第三阶梯中标单价结算。
交邮环节指从金湖集包场地将邮件运输至淮安邮件处理场地。
2.以上费用已包含项目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各项耗材(袋牌除外)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4.交邮环节单车装载邮件数量不得少于0.6万件。

5.交邮环节含次日返程带运采购人当日一频次进口邮件至金湖县分公司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到新华日报印刷厂、淮安日报印刷厂取报纸、及驾驶员住宿、餐饮、车辆油费等所有费用)

 

原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如本次澄清(或修改)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有冲突,以此通知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海南路130

联系人:张西安

电话:0517-83975678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4B10

联系人:朱柯宇

电话:13382331765

电子邮件:zhukeyu.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开户行号:102301000116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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