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金川仓储财产投保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金川仓储财产投保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金川仓储财产投保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因仓储货物存储价格高,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经过对仓储合同的梳理及与客户的沟通核实,拟对仓储建筑物及仓储货物进行投保,以降低经营风险。计划投保金额为26790万元,按照往年费率0.02%测算,年保费约为5.358万元以内,拟签一年期协议,合计费用约5.358万元以内,免赔额降低到损失额5%。
3.项目预算金额:5.358万元
4.项目编号:JSD-2024-CG030
5.成交人数量:按照排名顺序选定1名入围机构
6.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设有服务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5.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6.响应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8.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9.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2.供应商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
1.1若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3供应商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1.4供应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设有服务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提供租房合同或者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1.5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1.6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1.7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邮箱jiashida333@163.com,备注联系人及电话并及时告知代理公司,如因供应商原因错过报名时间,后果自行承担。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打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户名: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2406248890
行号:104191015944
注:需为企业对公账户打款,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
四、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10号
联 系 人:黄道尔计
联系方式:1503495289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
名 称: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招标部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张晓奇
电 话:0471-3814111
附件
承诺函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1、我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我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它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提供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我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我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我公司承诺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我公司承诺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我公司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10、我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设有服务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11、我公司针对本项目不分包、转包以及不属于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