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建设项目及零星维修项目(项目编号:BJJZ-2024-05-0535)”做出如下修改:
一、原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价格分(70分):
1、采用基准价优先法评审,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2、根据各公司的有效报价与基准价之间的偏差,计算其最后得分。最接近基准价得分最高,正偏离(比基准价报价高)和负偏离(比基准价报价低)均扣分,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修改为
价格分(70分):
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基准/P)×A,A为价格权重分;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P为供应商有效报价);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
二、开标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28日14时30分
以本次更正说明为准,其它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按照修改后的内容编制制作投标文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