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24-2027年 招标代理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24-2027年

  招标代理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24-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入围项目(招标编号:金内招字[2024]XJJZN-194)】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24-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入围家数:6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如提供虚假信息该中标无效)。

  2.4.2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5.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5.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5.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5.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投标人须提供以上3项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2.5.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5.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5.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4日,北京时间10:00 至19: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须携带现金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栋18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项目负责人:胡程宇

  电话:18097695669

  电子邮箱:280230759@qq.com

  投诉联系人:施霞,13899969240

  开户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账    号:10760165445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