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汪清县物流中心超低温空气能机组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12来源: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汪清县物流中心超低温空气能机组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20241059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汪清县物流中心超低温空气能机组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汪清县物流中心超低温空气能机组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内容:超低温空气能机组8匹1台,超低温空气能机组10匹2台,外置设备、系统安装、运输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项目预算:151255元,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项报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2.5 到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2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①与招标人和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其他岗位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4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0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11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4.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文件费:300元/份。售出不退。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招标公司电话:15330602400 (周一~周五9:00-16:00)。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6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4年6月24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签到”流程。

  如投标人电子平台签到时间与递交纸质文件签到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的递交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投标人须派代表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电子采购平台支持常用视频文件格式上传,视频文件单个不超过200M,总的投标文件不超过1.2G,以系统要求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延吉市延西街559号

联系方式:白丽华 0433-251993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联 系 人:黄波                   

    话:153306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