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分公司2024-2025年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分公司2024-2025年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备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分公司2024-2025年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服务项目 |
38.4 |
1 |
|
采购服务期:1年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食堂食材购买及配送业绩,且合同金额在10万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结算单或发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书面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7日至 2024年6月1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领取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三环南路301号大足邮政。
(三)领取要求:供应商需携带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③领取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未进行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 月7 日)起3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成功;
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三环南路301号大足邮政四楼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北京时间15:30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19日北京时间15:3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所留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 在采购人上级巡视巡察中出现问题的供货商,不被列为此次磋商的参加供应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3-13647613606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三环南路301号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