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邮政分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5-3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邮政分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邮政分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HNHK-YZ-2024007)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邮政分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HNHK-YZ-2024007

  三、采购方式:考虑到该项目是购买服务项目的原因,建议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实施采购,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为期_3_天的比选公告。

  以分包为单位,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磋商公告;若重新发布磋商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磋商小组可继续与2家供应商展开磋商,磋商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磋商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是否继续磋商的理由。

  若两次磋商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需求部门重新梳理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控制价

  为企业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对外合作、重大决策、各类纠纷解决、诉讼处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服务费按上限5万元设置,三年服务费上限15万元;服务期限采取1+2年模式。

  五、服务期:采取1+2年模式。

  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后两年为续约期限,在第一年试用期由市分公司根据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经评估认为该律所服务优良、符合分公司工作要求的,由市分公司书面确认履行后两年合同;否则,履行一年期限后自然终止。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所属律师专业知识齐全、业务素质高,能够满足服务单位的各类法律业务需要。      

  3.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执业,律师事务所近二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4.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南省分公司禁投名单。

  8、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娄底市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9.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娄底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9.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9.3、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廉洁自律要求,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公示网站、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1)公示网站: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9:00—11:00时至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甘桂路新世界建材城32栋914室)现场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比选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兹定于2024年6月11日 15:00 整(北京时间)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的2%):3000元整(人民币)。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或现金收据为准。

  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17:00时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交纳,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号。

  开户名称: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涟钢支行

  银行账户:1913 0107 0920 0039 156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交纳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形式或银行转账缴付至投标保证金托管账号。银行转账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号)保证金”字样。

  十、监督举报受理二维码:

  十一、其他约定: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性审查,即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2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307386066

  代理机构:湖南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甘桂路新世界建材城32栋914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538634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