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4年第一批代理金融网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B14/ZTGDYZ024044-01
项目名称:深圳2024年第一批代理金融网点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报名,则另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
3.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承诺函)
3.9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不存在所列情形的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现更正为: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报名,则另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
3.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3.9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不存在所列情形的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3.11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
(二)其余内容不做变更。
三、询问和异议
本更正公告为比选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比选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755-83882177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15678838078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