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等境内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
事前公示
合作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等境内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拟沈阳等境内机场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保障业务合作项目进行合作洽谈事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
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均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内容
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
航油(航空燃料)名称:3号喷气燃料;标准:GB6537。
此次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业务包含的机场为:沈阳、大连、长春、首都机场、太原、石家庄、天津、呼和浩特、济南、厦门、福州、杭州、温州、南昌、西安、兰州、西宁、银川、昆明、重庆、义乌、潍坊、扬州、成都双流、拉萨、日喀则、阿里、合肥、泉州、巫山、深圳、青岛胶东机场等。
三、合作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作方业务范围应能够按照民航局方文件标准《关于印发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民航发〔2006〕31号和《关于调整航空煤油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9〕29号等文件及相关民航作业指导书或作业标准,提供航空燃料保障服务业务。
2.合作方需至少为一家CCAR121部运行合格证持有人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保障服务的相关证明。
3.合作项目不进行拆分,不接受合作方分包、转包。
四、拟洽谈合作方名称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
中航油青岛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
五、拟选定合作方的原因
根据调研,沈阳、大连、长春、首都机场、太原、石家庄、天津、呼和浩特、济南、厦门、福州、杭州、温州、南昌、西安、兰州、西宁、银川、昆明、重庆、义乌、潍坊、扬州、成都双流、拉萨、日喀则、阿里、合肥、泉州、巫山等机场可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的公司仅有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在深圳机场可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的公司仅有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一家;在青岛胶东机场可提供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的公司仅有中航油青岛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因此分别选择上述公司进行航油供应及加注服务业务合作洽谈。
六、公示期
本公示期限自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8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康颖
联系电话:010-68855104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提交至cgzx3@cnpostair.com(邮箱地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