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菏泽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采购编号:hzhx2024-00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2、采购编号:hzhx2024-007
3、项目概述:菏泽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全市租赁寄递业务揽投用电动三轮车需求总量89辆,其中1.5米电动三轮车67辆,租赁价格270元/月(含车辆维保、上牌等全部费用);1.8米电动三轮车22辆,租赁价格350元/月(含车辆维保、上牌等全部费用)。协议有效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拟入围两家供应商。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米电动三轮车270元/月/辆;1.8米电动三轮车350元/月/辆,预算总金额92.844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按照采购内容本项目不分标包。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为车辆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具备该项目的相关生产或销售等能力(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
2)供应商所提供车辆必须为全新电动三轮车。必须满足甲方及下属单位所在地挂牌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车型必须为国家的定型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公告目录范围,且必须满足使用单位所在地的电动三轮车上路条件。供应商提供车型认证公告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公告的批次、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及公告具体内容(提供网站截图),确保车辆能够办理核发牌证等手续。
3)供应商所提供车辆电机必须提供国家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4)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由成交单位负责运至菏泽市各县区指定地点,必须在菏泽各县区设有维修点,为租赁车辆提供及时维保服务。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争议的,尚未处理完毕的供应商,不得报名。
9)供应商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2)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响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供应商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每日8:00-17:00,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
③代理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书;
④供应商所供车型认证公告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公告的批次、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及公告具体内容(提供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供应商所提供车辆电机必须提供国家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⑧标书费回款回执单。
注: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文件费:2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代理公司电汇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菏泽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支行
帐 号:1593 8001 0466 8888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8053021577)。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4年5月17日上午09:00时前(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菏泽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568号
联 系 人:刘辉
联系电话:0530-6169767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路口永泰大厦2401室
联 系 人:王晨
联系电话:0530-6265588 18053021577
电子邮箱:hzhx0530@163.com
2024年5月6日
附件:供应商承诺书模板
承 诺 书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电动三轮车租赁项目;
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二、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采购中标(成交)后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采购方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若非禁入品目或非禁入区域黑名单供应商出现负面行为,采购方有权加大惩戒,直至全品目永久采购禁入。
五、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等具体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相关关系不影响本次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六、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七、投标供应商入围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下发后须联系采购人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采用该账户与采购人进行项目费用结算。
八、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由成交单位负责运至菏泽市各县区指定地点,必须在菏泽各县区设有维修点,为租赁车辆提供及时维保服务。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签字): 承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