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邮政辅助生产车辆驾驶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邮政辅助生产车辆驾驶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邮箱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40775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4年邮政辅助生产车辆驾驶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19.3万元。单价招标,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28元/小时(包含全部费用)按标准工时结算。所有结算标准包含所有税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费用。投标单位需报工时单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采购内容:邮政辅助生产车辆驾驶需外包共计3台车。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的现场管理需求和人员管理需求,详见需求方案,具体与合同要求一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外包商应为依法进行法人登记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济组织,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外包商应具有与提供外包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3.外包商应建立有完善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能够依法履行用人主体责任;
4.外包商应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其员工提供相应劳动保护,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外包商应具有突发事件的应急业务处理能力,拥有较强的劳动力资源获取能力,能够满足业务高峰期的用工需求。
6.不允许分包。
7.外包方应按照合同标的额5%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外包安全管理协议和保密协议。
8.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获取方式:将以下资料上传至代理机构邮箱(303921174@qq.com)并进行确认: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需明确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但须提供身份证;
(3)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开启时间: 2024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2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3号
联系方式:王硕;1594449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25楼
联系方式:夏新星15643497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新星1564349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