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律师库新增律所入围项目(招标编号:CG·2024-湖南省分行-采购管理部-026)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内容为律师库律所准入,具体包括补充采购准入22家律师事务所,纳入律师库管理,提供未来2年的日常法律顾问、专项委托、不良贷款委外清收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标段划分:
标段 |
对应服务区域 |
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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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全省 |
省分行本级、长沙市分行、省分行直属支行及全省分支机构 |
5 |
标段2 |
衡阳市分行及其下辖支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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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邵阳 |
邵阳市新宁县支行、城步县支行 |
2 |
标段4 |
岳阳市分行及其下辖支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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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常德 |
常德市分行及其下辖支行 |
3 |
标段6 |
桃源县支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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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7 |
汉寿县支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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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8 |
石门县支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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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9 |
张家界 |
张家界市分行及其下辖支行 |
1 |
标段10 |
慈利县支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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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1 |
益阳 |
益阳市分行及其下辖支行 |
1 |
标段12 |
南县支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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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3 |
娄底市分行及其下辖支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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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4 |
怀化市分行及其下辖支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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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2声誉良好,最近3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
2.1.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与招标人、代理机构存在从属利益关系;
2.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2.3未列入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1)在中国邮政储蓄湖南省分行及辖内分支机构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2.2.4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活动;
2.2.5被招标人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2.2.6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7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与邮政储蓄银行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储蓄银行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储蓄银行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储蓄银行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投标人拟派律师服务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标段1:
①执业经验:团队成员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团队负责人须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应在金融法律服务方面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解决金融、商事领域纠纷,在司法、金融市场等领域有一定的社会职务(如行业协会)和较丰富的资源。
②专长领域:团队应擅长商业银行日常法律服务(含劳动关系处理)、不良资产批量处置(诉讼及执行、转让尽职调查)等一项或多项业务。成员律师应具有相关领域专业优势,熟悉商业银行业务,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能在不良资产批量处置(诉讼及执行、转让尽职调查)或商业银行日常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③职业道德:团队律师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④勤勉诚信: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勤勉尽责,诚实守信。
标段2-标段14:
①执业经验:成员持有律师执业证,团队负责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②专长领域:熟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类业务,擅长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诉讼及执行,理论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能针对商业银行业务提供相关法律培训。
③职业道德:团队律师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④属地优势:熟悉当地司法环境,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解决批量诉讼立案及执行问题,勤勉尽责,诚实守信。
2.3.2非采购人律师库内律所投标人最多可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当所投标段均排名入围时,则中标服务机构范围较大的标段)。
2.3.3已在采购人律师库内且为服务长沙以外地市分行标段的入库律所,本次仅可投标段一,如未中标不影响原入库服务范围中标资格。
2.4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北京时间9:00至12:00,14:30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信诚支行
账 号:8001 8938 3908 027
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明所投标段)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6]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6楼南1607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评标方式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各标段入围数量为N,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前N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有效投标人<3时该标段重新招标。
8.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 督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纪委办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89号
联系电话:0731-8598923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8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肖潇 曾嵘 杨佩 罗洲
电话:0731-84452818 89873777
电子邮箱:303157867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