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大道营业所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更正公告(一)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原条款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3.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2:00前(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修改为:“13.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1时00分前(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二、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