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
监控安装(维修)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现发起监控安装(维修)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成交投标人。
项目名称:监控安装(维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年采需第038号
分包情况:共一包
采购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
磋商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31-55770676
技术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966345005
包号 |
采购内容 |
1 |
外库监控补充安装(维修) |
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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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8.投标人在过往参加邮政企业采购项目中出现违约问题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9.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采购方邮政(含速递)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3.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
3.1 公告期限:2024年3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29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
3.2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cnplcg@163.com,以获取采购文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报名资料不齐全、资质证书不符合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资料未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未注明报名包号等),视为报名无效。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写明授权代表电话、邮箱);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违规证明(首页截图);
3)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资质、施工资质、安全资质、环保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对公账户信息(盖章)等与本次投标有关或所涉及的有效证书、证件、文件;
4)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以excel表格的形式发送)。
监控安装(维修)采购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
公司全称 |
法人姓名 |
被授权人姓名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报名包号 |
以上信息以招标文件最终记载为准。
4.1 投标人在需在2024年4月1日17:00前,向下列指定账户提交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监控安装(维修)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4.1.1 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户 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济南经二路支行
基本户账号:1602001009200216805
4.1.2本条4.1款约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使用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以上指定账户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有效缴纳。如因故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其它条件又能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可出具书面的,经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解释及保证书,经采购小组审查后同意投标的,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开标。
4.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将作为成功报名的一部分。未按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其投标行为将被采购人拒绝。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
6.1 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催马庄村北中邮物流园
6.3 若首次公告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磋商公告。若重新发布磋商公告后报名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经磋商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与2家供应商展开磋商,磋商方法不变。磋商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是否继续磋商的理由。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若两次磋商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调整需求后重新采购。
7.1 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催马庄村北中邮物流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7.3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将采取线下形式进行。
7.4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如有)。未中标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退还投标人(自行领取)。样品退回需邮寄的,发EMS,运费到付。液体、粉末类等无法通过EMS邮寄的样品,由投标人自行领取。招标结果公示72小时后样品仍未领取的,视为投标方放弃样品所有权,由招标方自行处置。中标人样品不予退还,标记投标人后由采购人保留,转为供货产品对比样品。
7.5 有投标限价的,高于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
8.1采购人因物流园区规划,需在新仓库内安装(部分利旧)监控设备,由中标人提供安装及维保服务。
8.2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提供规划方案供采购人选择。
8.3 本项目最终选定方案经公开竞争性磋商后,以综合评分法计算供应商得分(报价得分大于或等于80%),按照评审规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8.4 本次磋商由一家供应商中标,如中标人因故弃标或废标,按评分排名递补,后续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