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5月寄递业务仓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12来源:中国邮政网

  2024年4-5月寄递业务仓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拟对2024年4-5月寄递业务仓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bh20240308-005

  2.项目名称:2024年4-5月寄递业务仓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二、资金情况:项目总预算:48.03万元(含税)

  三、其中单项最高限价 :按环节结合SKU数量梯度设置单价。外包环节包括:库存管理、制单贴单、拣货验货、打包、收寄封发、装车、卸车,最高结算单价如下:

  环节

  项目

  最高限价(元/件)(含税)

  权重

  结算标准

  库存管理(含现场管理)

  50个sku以下

  0.10

  11%

  1.按月按客户统计结算

  2.数量以邮政生产系统按客户统计出口量为准。

  3.SKU梯度以三方(邮政、客户、外包)确认的月末盘点表为准。

  50-500个sku

  0.15

  5%

  500个sku

  0.20

  2%

  制单贴单

  制单贴单(数据处理)

  0.06

  11%

  以邮政生产系统按月按客户统计出口量为准。

  拣货验货

  人工拣货5个以下(不含)sku

  0.10

  12%

  1.按月按客户统计结算

  2.数量以邮政生产系统按客户统计出口量为准。

  3.SKU梯度以客户确认的订单系统统计表为准。

  4.SKU指一个订单(邮件)内包括单品数量.

  人工拣货10个以下(不含)sku

  0.20

  5%

  人工拣货10个以上(含)sku

  0.32

  2%

  打包

  5个以下(不含)SKU

  0.10

  12%

  1.按月按客户统计结算

  2.数量以邮政生产系统按客户统计出口量为准。

  3.SKU梯度以客户确认的订单系统统计表为准。

  4.SKU指一个订单(邮件)内包括单品数量

  10个以下(不含)SKU

  0.20

  5%

  10个以上(含)

  0.32

  2%

  收寄封发

  扫描收寄

  0.05

  10%

  以邮政生产系统按月按客户统计出口量为准。

  扫描秤重收寄

  0.10

  5%

  装车

 

  0.08

  10%

  1.以邮政生产系统按月按客户统计出口量为准。

  卸车

 

  0.07

  8%

  1.以客户与外包方确认的卸货单,或以客户、外包、邮政确认的卸货统计表为准。卸货数量是指按运输货物统计的数量。

  四、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编号:zkbh20240308-005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4-5月寄递业务仓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4.采购范围:由供应商携带人员承担成都邮政公司仓储非核心环节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库存管理、制单贴单、拣货验货、打包、收寄封发、装车、卸车等工作。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供应商应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转包或分包。

  (九)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2021年1月1日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磋商,视为无效磋商。

  (五)近三年内和中国邮政(含下属县公司)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或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禁止本项目磋商。

  (六)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黑名单制度

  若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磋商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该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四川邮政及其下属各级机构采取1—5年直至永久的业务全面禁入措施,不得参与邮政系统招磋商等经济业务往来。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2个网站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3月13日至 2024年3月15日09: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络购买: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594523564@qq.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网路购买提供扫描件发送至2594523564@q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3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与磋商地点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6036369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署袜北一街锦城绿洲2105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8-86765842

  2024 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