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10 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Z150100M166M01858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10 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5.4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年项目预算金额 82.74 万元,服务期限两年,合计金额 165.48 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10 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10 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
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投标人 2021 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未发生
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
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的;
5.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7.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机关
楼 31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机关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10 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8615102
电子邮件:13793811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