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4年度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2024-03-08来源: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4年度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采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4年度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BPOST-FW-202400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4年度法院电子送达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成交一家供应商。服务期1年,预估采购金额470万元(含税)。

标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元/件)

预估采购数量(件)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权重

1

1

对民商事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具体可参照各法院法定工作时间)。

2)服务人员:总人数≥70人,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工作内容:根据分派到的送达任务,按被告、原告、执行案件等,进行开庭排期+制造材料同时电话确认受送达人身份、送达地址及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回传录入相关信息;选择并操作电子送达;“E键送达”任务推送、送达过程跟踪、邮件寄递协助等工作。人员需在法院场地里进驻办公,服从法院管理。

13.1

114000

149

32%

2

对民商事案件原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3.5

242250

85

18%

3

对执行案件被告进行电话确认、电子送达服务

7.3

114000

83

18%

4

对民商事案件进行开庭排期+材料制作服务

9.6

159600

153

32%

备注:1.应答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且以“标包号”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服务过程中合同签订主体因业务发展或缩减等原因,具体以采购人采购需求为准,据实结算。

3.采购人资源配置: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基础网络设施等设备由邮政提供。

(二)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三)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服装费、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报价。

(四)项目地址:宁波全地区人民法院。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一轮公开竞争性磋商,且公开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故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浙江畅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202438日至2024311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032767

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057132375

邮箱:16198165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