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分公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中介服务机构项目零星购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兴安盟分公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中介服务机构项目零星购买磋商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万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单笔项目造价金额50万元(含)以下,每个项目1000元,单笔项目50万元以上按招标控制价2.95‰计算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单笔项目造价金额50万元(含)以下,每个项目1000元,单笔项目50万元以上按招标控制价2.99‰计算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单笔项目造价金额50万元(含)以下,每个项目1000元,单笔项目50万元以上按招标控制价2.96‰计算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及相关证书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万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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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服务周期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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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行业标准及满足甲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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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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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
服务周期 |
框架协议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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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行业标准及满足甲方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 |
服务周期 |
框架协议2年 |
||||
工程质量 |
符合行业标准及满足甲方要求 |
公示时间为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0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交易过程和评标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对答复意见仍有异议的,可依法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申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在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询问、质疑、投诉和申诉要有明确的诉求和相关证明材料。
监督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3948259887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矿泉中街16号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4822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