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贤、鑫农仁、瀚徽公司产品同城配送项目(二次)
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谦贤、鑫农仁、瀚徽公司产品同城配送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JJZ-2024-01-0127)”做出如下变更:
原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改为:
“二、供应商资格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